作為學校理化生教研組的成員一定要加強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教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是小編帶來關于理化生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獲!理化生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一)一、指導思想。以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理化教研組工作計劃【五篇】,供大家參考。
理化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第1篇
作為學校理化生教研組的成員一定要加強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教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是小編帶來關于理化生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獲!
理化生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一)一、指導思想。
以理化生的學科發展觀為指導,以新頒布的?理化生課程標準?為依據,結合本組的實際上情況,充分利用教材這個載體、認識教材的人文性和諧統一的教育功能,提高教師駕馭新教材的能力,促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和專業發展。同時,以學生發展為本,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全面提升學生的科學素質。
二、主要措施。
(一)、更新教育理念:
1.以“新基礎教育”為理念,繼續深入學習和探索,搞活課堂教學,提高教學質量。
2.堅持學習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開展教改實驗,提升教師的綜合素質
(二)、加強常規教學:
1、集體備課,發揮群體智慧
集體備課是發揮群體優勢,提高備課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落實教學常規,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的必要措施。為此,要積極組織集體備課,明確集體備課時間,每次集體備課都要求有中心發言人,每次確定一個中心,研究一些問題,不搞花架子。重點討論教學目標、學習目標、重點難點的處理方法和教學活動的設計,主要以說課為主,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實效。集體備課是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徑,它不僅有利于教師知識水平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教學經驗的積累,教學方法的改良,使個人鉆研和集體智慧得到充分的發揮。
本學期通過集體備課對教案進行充實、修改,使其符合現有學生的教學實際;并在組內共享。
2、開公開課,加強集體研討
公開課是教師共同提高的又一種形式。認真搞好公開課教學活動,先說課,后講課、評課,說課、評課要落實并有記錄;每學期我們教研組都安排了校內外的公開課,課前集體備課,課后及時交流,肯定優點,提出改進意見,爭取將說課和公開課有機的結合起來。在對外公開課方面,我們積極發揮群體力量,對教案仔細分析研究,對課堂結構仔細推敲,對板書精心設計,提高整體實力。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認真組織學習新教材、新教學大綱,積極開展研討活動,明確新教材的編寫思想、內容體系、教學目標,認真研究教材,把握其中必修內容和選修內容的教材特點和教學要求,按教學大綱的各項要求,落實知識、技能、能力、方法、情感、態度等教學目標,為新教材取得最佳教學效益,培養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合格人才而努力探索。
4、狠抓畢業班教學。
畢業班教學始終是校工作重點,也當然是教研組工作重中之重。我們把重點放在加強雙基和能力培養上,注重學生的學習過程,加強實驗教學,重視學生思維能力培養,切實提高學生的實驗操作技能和創新能力。同時積極進行復習教學研討活動,共同研究歷屆中考試卷,交流復習經驗,明確復習方向,努力提高理化生成績。同時仔細研究近年來的命題思路,精選習題,爭取再創新高。
5、加強實驗教學和多媒體教學。
本學期組織教師深入學習,提高自身的實驗教學、實驗操作和實驗設計能力,很好利用多媒體教室教學,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創造性。
6、加強課外輔導,成立興趣小組
對于大多數學生來說,他們精力充沛,愛好廣泛,想象豐富,有著強烈的求知欲。教研組將在高一、二年級開展興趣小組活動來豐富了學生的業余生活,還使他們對學習更感興趣。同時針對競賽,加強平時的課外輔導,提高學科專業知識。
7.確立“科研興教”的思想,加強課題研究的力度。
“教而不研則淺,研而不教則枯”。加強課題研究的力度,緊密結合教學實踐,精選課題,深入鉆研,及時總結,遵循“認識——實踐——再認識”的規律,積極撰寫教學論文,形成一個人人參與教科研的很好氛圍。并做好現有課題的結題工作。
8.多途徑加強對教師的培養,促使教師迅速成長起來
9.團結組內力量,共同奮斗,適當時侯開展組內教師活動。
理化生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二)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我們理化生教研組工作,將認真執行學校和教研組教學計劃,開展教學研究,緊緊圍繞提高課堂教學效率這個中心,狠抓教學常規的落實,并繼續參加各科新課程標準、新教材的學習和培訓,達到轉變教育觀念,改變教學方式,而且進一步加強課題研究,全面提高教師素質,努力提高本組各學科的教學質量??傊覀儗⒘⒆阌谡n堂教學,務實求真,開拓進取地將理化生教研、教改、培訓等工作做好,作出成效來。使教研活動服務于學校、服務于每位教師、服務于課堂的基本理念。
二、基本情況
本學期理化組教師共有7人,本組教師起點較高,在大環境的影響下,教師們對教研活動的開展有了較高的認識,自覺性、主動性均較高,活動的開展得以較好的落實。
三、基本目標
1.提升課堂研究的氛圍。
通過各種課型的研究來指導和提高本組教師的課堂教學能力,對影響課堂教學的因素進行研究,最大程度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組織本組教師學習如何評課,如何說課,如何鑒別一堂有效的課,并包括如何評價檢測課堂教學效率。
2.進行相關培訓工作,更快地提升本組教師的教科研能力。
定期對本組教師進行新課程理念的學習與培訓,突出案例培訓及如何進行課題研究的相關培訓。努力踐行高效課堂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3.組織指導好備課組活動,結合課題初步建設理化生教學資源庫,重點是備課和練習資源的建設。
四、工作重點及主要措施
1、集體備課,發揮群體智慧
集體備課是發揮群體優勢,提高備課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落實教學常規,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的必要措施。為此,要積極組織集體備課,明確集體備課時間,每次集體備課各備課組都要求有中心發言人,每次確定一個中心,重點討論教學目標、學習目標、重點難點的處理方法和教學活動的設計,活動中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實效。
2、組織好公開課,加強集體研討
公開課是教師共同提高的又一種形式。認真搞好公開課教學活動,每個聽評課都要落實并有記錄。同時,對于每個公開課我們都要積極發揮群體力量,對教案仔細分析研究,對課堂結構仔細推敲,對板書精心設計,提高整體實力。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繼續認真組織學習新課程標準,積極開展研討活動,明確教材的編寫思想、內容體系、教學目標,認真研究教材,把握特點和教學要求,按各項要求,落實三維教學目標。
4、狠抓九年級理化教學
畢業班教學始終是學校工作重點,也當然是教研組工作重中之重。我們把重點放在加強雙基和能力培養上,注重學生的學習過程,加強實驗教學,重視學生思維能力培養,切實提高學生的實驗操作技能和創新能力。
5、加強實驗教學和多媒體教學。
本學期組織教師深入學習,提高自身的實驗教學、實驗操作和實驗設計能力,積極組織協調本組教師參加縣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創新大禍起賽,并力爭取得好成績。很好利用多媒體教室教學,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創造性。
6、加強課外輔導,成立并組織好興趣小組活動
對于少數學生來說,他們精力充沛,愛好廣泛,想象豐富,有著強烈的求知欲。教研組將在八、九年級開展興趣小組活動來豐富了學生的業余生活。同時加強平時的課外輔導,提高學科專業知識。協助學校組織好理化教研組的化學、物理參加全國的化學及物理的競賽活動。
7、確立“科研興教”的思想,加強課題研究的力度。
加強課題研究的力度,緊密結合教學實踐,精選課題,深入鉆研,及時總結,積極撰寫教學論文,形成一個人人參與教科研的很好氛圍。
8、多途徑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促使他們迅速成長起來。
總之,本學期我組的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在全體組員的共同努力下,以堅定的教學信念,克服各種困難,力爭將我組教研活動推上新的臺階。
理化生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三)一、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標
本學期,我們教研組在學校領導的指導下,要以新課程理念作為教研工作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質量立校,科研興?!钡霓k學方針,大力推進教研教改,提升教研水平,提高教研效益。以新型的教育觀,構建和諧民主的師生關系,營造良好的課堂氛圍。以角色轉換實現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學生的學習行為的轉變,培養學生的科學素養。轉變觀念,勇于探索,大膽實踐,創建學習型,創新型教研團隊,為我校教學質量的進一步的提高做出新的貢獻。
二、本學期教研組工作的重點
1、制定科學的教研計劃,精心組織實施。
要求:集體備課應廣泛搜集信息,認真研究、確立切合實際的主題,周密設計安排。計劃要有明確的目的(問題)、科學合理的措施,操作性強、符合實際,精心組織,全員參與準備,扎實推進,確保教研的時效性,實效性,促進教育教學的穩步提高。在教研中扎實研究教材,教法、學生、學法,達成共識,統一行動。
2、加強平時的交流研討。
將其作為一種教研的長效機制貫穿于教學的自始至終,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和兵團作戰優勢。
3、教學的常規管理及要求:
(1)備課,備寫規范教案。無論哪個學科,都必須做到精心備課,深入挖掘教材,吃透課標和考綱,做到“五明確”:明確教材的重點難點、明確教材的知識結構、明確教材的能力要求、明確教材編寫意圖、明確各章節知識的前后聯系。做到既備教法,又備學法,教法應靈活多樣并具有可操作性,學法要具有針對性和指導性。教研組經常抽查每人的教案。
(2)上課,優化課堂教學,改進和創新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效益,要堅持推進課堂教學改革,反對“填鴨式”的滿堂灌。千方百計開展學生實驗和實驗的探究性教學,培養學生的動手實踐,觀察分析等的能力,使學生逐步養成自主、探究、合作的學習習慣。重視培養學生科學的思維能力和學習方法。注重研究和運用科學的教學組織形式和教學手段,學習和借鑒先進的教學經驗,不斷改進和創新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效益。本期將對我組所有教師的課堂教學進行評估,采取傳、幫、帶等措施,對弱勢科目和青年教師要進行多聽、多評、多幫助、多指導,以培養青年教師崗位教學能力。
(3)作業,作業的布置和設計要適量,要有坡度,批閱及時,要有評分和評語,評語要富有鼓勵性講評及時,分析講解要有針對性各學科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教研組本學期將對本組學科的學生作業進行一次抽查,以便督促課堂教學的落實和學生學習跟蹤情況。
(4)輔導,形式要多樣(集體輔導、個別輔導等);要耐心細致;針對性要強,尤其要注重對學困生的轉化工作;充分發揮課代表和學習小組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實,同時,認真組織九年級物理、化學的實驗訓練,注重學生動腦動手能力的培養。
(5)關于聽評、課,每位教師聽課不少于10節,記載要詳細。評課時首先由主講教師說課(應有說課稿或說教材稿),然后由聽課老師依次發表意見(應有評課稿),肯定成績,提出不足,不說客話套話,評議意見要中肯有獨到見解。以學習者,研究者,建設者的身份參與到聽評課活動中,切實提高能力。
(6)加強年輕教師的培養,鼓勵年輕教師積極通過聽課學習、研討、交流,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三、其他工作
1、組織落實好理化探究課的開展工作,我組主要是實施探究性合作學習小組的探究,我組每位成員都要積極開展這項探究工作。
2、配合教務處做好學生情況分析和教學改進方案。
3、配合學校做好其他工作。
理化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第2篇
以理化生的學科發展觀為指導,以新頒布的«理化生課程標準»為依據,結合本組的實際上情況,充分利用教材這個載體、認識教材的人文性和諧統一的教育功能,提高教師駕馭新教材的能力,促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和專業發展。同時,以學生發展為本,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全面提升學生的科學素質。
二、主要措施。
(一)、更新教育理念:
1. 以“新基礎教育”為理念,繼續深入學習和探索,搞活課堂教學,提高教學質量。
2. 堅持學習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開展教改實驗,提升教師的綜合素質。
(二)、加強常規教學:
1、集體備課,發揮群體智慧
集體備課是發揮群體優勢,提高備課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落實教學常規,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的必要措施。為此,要積極組織集體備課,明確集體備課時間,每次集體備課都要求有中心發言人,每次確定一個中心,研究一些問題,不搞花架子。重點討論教學目標、學習目標、重點難點的處理方法和教學活動的設計,主要以說課為主,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實效。集體備課是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徑,它不僅有利于教師知識水平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教學經驗的積累,教學方法的改良,使個人鉆研和集體智慧得到充分的發揮。 本學期通過集體備課對教案進行充實、修改,使其符合現有學生的教學實際;
并在組內共享。
2、開公開課,加強集體研討
公開課是教師共同提高的又一種形式。認真搞好公開課教學活動,先說課,后講課、評課,說課、評課要落實并有記錄;
每學期我們教研組都安排了校內外的公開課,課前集體備課,課后及時交流,肯定優點,提出改進意見,爭取將說課和公開課有機的結合起來。在對外公開課方面,我們積極發揮群體力量,對教案仔細分析研究,對課堂結構仔細推敲,對板書精心設計,提高整體實力。
3、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素質
認真組織學習新教材、新教學大綱,積極開展研討活動,明確新教材的編寫思想、內容體系、教學目標,認真研究教材,把握其中必修內容和選修內容的教材特點和教學要求,按教學大綱的各項要求,落實知識、技能、能力、方法、情感、態度等教學目標,為新教材取得最佳教學效益,培養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合格人才而努力探索。
4、狠抓初三、高三教學
畢業班教學始終是學校工作重點,也當然是教研組工作重中之重。我們把重點放在加強雙基和能力培養上,注重學生的學習過程,加強實驗教學,重視學生思維能力培養,切實提高學生的實驗操作技能和創新能力。同時積極進行復習教學研討活動,共同研究歷屆中考試卷,交流復習經驗,明確復習方向,努力提高理化生成績。同時仔細研究近年來的命題思路,精選習題,爭取再創新高。
5、加強實驗教學和多媒體教學。
本學期組織教師深入學習,提高自身的實驗教學、實驗操作和實驗設計能力,很好利用多媒體教室教學,提高實驗教學的質量,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從而提高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創造性。
6、加強課外輔導,成立興趣小組
對于大多數學生來說,他們精力充沛,愛好廣泛,想象豐富,有著強烈的求知欲。教研組將在高一、二年級開展興趣小組活動來豐富了學生的業余生活,還使他們對學習更感興趣。同時針對競賽,加強平時的課外輔導,提高學科專業知識。
7.確立“科研興教”的思想,加強課題研究的力度。
“教而不研則淺,研而不教則枯”。加強課題研究的力度,緊密結合教學實踐,精選課題,深入鉆研,及時總結,遵循“認識——實踐——再認識”的規律,積極撰寫教學論文,形成一個人人參與教科研的很好氛圍。并做好現有課題的結題工作。
8.多途徑加強對教師的培養,促使教師迅速成長起來
9.團結組內力量,共同奮斗,適當時侯開展組內教師活動。
四、活動安排。
周次
內
容
主持人
備注
1
開學工作;
準備教學用具、資料等
全體理化生教師
2
撰寫教學計劃;
全體理化生教師
3
制定教研組計劃;
李豐英
4
理化組集體備課,王雪玲主講初三化學
理化生教師
5
高考知識講座
王生全
6
理化組集體備課,喬永春主講初二物理
全體理化生教師
7
教學反饋
全體理化生教師
8 月考試題命制 全體理化生教師
共2頁,當前第1頁1
9
組織期中試題命制
全體理化生教師
10
期中總結
全組教師
11
高考知識講座
李豐英
12
業務學習《新課程體系下理化生的教學》
全組教師
13
高三學生應試講座(楊國華)
楊國華
14
初三學生應試技巧講座
王志勇
15
高二會考模擬
任課教師
16
撰寫論文
全組教師
17
上交論文
全組教師
18
期末考試
全組教師
19
組織期末評卷
理化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第3篇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區校本研修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與發展,不斷提高教研水平、教學技能、教育質量,促進學校內涵發展,打造榆陽教育強區,根據省、市《關于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校本研修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于全區普(職)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和教育直屬機構。
第三條 確立校本研修與“聯片研修”相結合的研修模式。
(一)校本研修是以學校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學校發展的實際需要、教師專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為選題范圍,以學校教師作為研修活動的主要力量,通過一定的研修程序取得研修成果,并將研修成果直接應用于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的研修活動。
(二)“聯片研修”是以“校本”為基本理念,以促進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專業成長為根本目的,以有效實施新課程為工作目標,以校際合作、區域聯動、優勢互補為行動策略,在校本研修基礎上,延伸拓展到校本培訓、校本管理、校本課程開發和校園文化建設等諸多領域,為校本活動搭建交流展示平臺,它是讓眾多學校在這個平臺上共同研究解決校本中存在的共性或較深層次問題的“大校本”研修工作機制。
第四條 校本研修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校本管理、校本課程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聯片研修實行工作組長主持下的片區校長聯席會議制,由組長學校校長按照職責主持聯片研修工作。
二 教研網絡與層級職責
第五條 健全研修網絡,搭建工作平臺。
(一)成立校本研修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校本教研(科)室和學科教研組。以校本理念為指導,以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抓好校本研修制度建設,建立以課例、案例為載體的“個人反思、同伴互助、專業引領”的新型教學研訓制度;
注重方法創新,組織開展校本研訓、合作教學、案例分析、教學反思、結對幫扶、教學觀摩、同課異構、教學咨詢、教學管理、成果展示等多種形式的教研活動,收集和開發校本研修的各種文本、電子資源,健全校本研修檔案,構建校本研修工作發展的導向機制、激勵機制、保障機制和評估考核機制。
(二)成立聯片研修工作組,建立聯片研修工作機制。
依據學校區域分布、規模大小、學段特點等原則,將全區中小學劃成片區,組建聯片研修工作組,聯片研修工作組下設學科研修指導組作為業務指導機構;
同時健全學校教研(科)室和學科教研組及備課組,成為學校校本研修的執行機構。
榆陽區校本研修聯片研修組劃(表格略)
聯片研修工作組接受區校本研修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接受區校本研修專業指導組的業務指導,同時組織指導聯片學校的校本研修工作。實行區、片、校三級拉動,行政、業務兩線并舉,教學、教研、培訓一體化互補共生,形成“三級二線一體化”的組織形式
第六條 明確層級職責,提高工作績效。
(一)以區教育局局長為組長的榆陽區校本研修領導小組是全區教科研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科研工作的規劃與制度建設,根據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組織開展重大教科研活動和專題攻關,總結推廣教科研成果,表彰教科研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營造濃厚的教科研氛圍。
(二)區教研室、區進校、區電教館是全區校本研修、聯片研修工作的組織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全區校本研修、聯片研修工作方案,確定研究課題,健全研修網絡,完善校本研修、聯片研修工作管理辦法,策劃安排校本研修、聯片研修活動,為校本與片區研修活動提供咨詢、指導等專業支持。真正把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到學校,貼近校本、貼近課堂、貼近教師、貼近學生,與一線師生共同發現問題和研究、解決問題。
(三)校本研修工作專業指導組是校本研修與聯片研修工作最直接的指導者和引領者,負責督促檢查所聯片學校校本研修、聯片研修組織機構和研修制度建設,按相關規定要求完善管理運行機制和檢查評比制度,形成聯片研修運行模式和工作流程。積極協調和指導校際、鄉鎮際聯片研修活動,負責評價學校和教師的校本研修工作,促進鄉與鄉、校與校、組與組以及教師之間合作交流、有效互動、共同提高。
(四)中小學聯片研修工作組由片區組長、成員學校校長和聯片教研員組成,是片區研修的指揮中樞,負責聯片研修活動的計劃安排、組織實施和檢查評估,對片區所轄學校校本教研、校本培訓、校本管理、校本課程開發與校園文化建設工作有調研指導和建議督查職能。片區校長聯席會議每學期舉行一次,學科聯片研修活動每學期舉行一次。
(五)學校校本研修工作領導小組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直接領導和指導學校校本研修工作,使校本研修做到有組織機構、有制度措施、有實施規劃、有評價考核、有經費保障、有激勵機制。
(六)教研(科)室和教導處具體負責校本研修日常管理。依照學校校本研修制度和方案制定學期校本研修計劃與進程表,提交校本研修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承擔對教師業務能力、教學水平的考核,評選教師的教研成果,指導校內各層次教研活動和課題研究;
在校本研修計劃實施中加強過程管理,形成教研常規:對各學科教研組的課題、計劃、活動、總結、成果等進行檢查、記載、評價;
學期末對全校校本研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提出獎勵與改進意見。
(七)學科教研組根據學科教研工作計劃制定教研組學期研修計劃,組織和督促學科教師學習教育理論、課程標準,研究教材教法,開展同課異構、教學觀摩、說課議課、集體備課、教研反思、專題研究、教改實驗、撰寫論文等校本教研活動,每項活動做到“四定三有”:即定主題、定內容、定時問、定人員(主持人、主講人、中心發言人等),有記錄、有小結、有考評,使預定目標落到實處。
(八)兼職教研員協助區校本研修專業指導組和學科教研員開展咨詢、指導活動。帶頭參加校本教研活動,積極承擔專題研究,主動承擔校本培訓任務。
三 研修內容與工作方式
第七條 實施“一功五化”,夯實校本研修。
為促進教師理念更新和專業發展,特提出“一功五化”校本研修內容及方式。
(一)錘煉教學底功:三個類型(通用基本功、學科基本功、研究型教師基本功)拾階而上;
三種培訓(新教師上崗培訓、后備骨干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次第展開;
三種方式(發現新苗、夯實基礎、提升能力)整體推進。
研修方式采用“自我研修式”揚長補短、“師徒結對式”同伴互動、“競技比武式”增強動力等。
(二)轉化教學理念:教師確立四個意識(課程意識、學生意識、開放意識、問題意識);
強化“自主、合作、探究”式學習。課堂教學“三落實”,落實教學目標(教材目標化、目標問題化、問題要點化、要點練習化、練習應用化);
落實“教”為“學”服務(以學生經驗為起點、為擴大學生經驗而展開、為學生獲得新經驗和理性認識而結束);
落實課后評價與反思(反思教學目標,反思教學策略,反思教學效果,)。
研修方式采用“專題講座式”提高認識、“以學論教式”轉變行為、“評價反思式”長善救失等。
(三)內化課標教材:明確課標要求(課程功能地位及基本理念對課程實施的諸項建議課標設計思路及總分目標);
通曉教材體系(教材編寫體例及內容體系教材宗旨任務及知識板塊單元章節地位及前后聯系課時教材內容及設計意圖);
掌握教材教法(新課程倡導的新教法學習引進的好教法繼承傳統中的好教法提煉自己的創新教法);
組織教師進行課標、教材、教法考試。
研修方式采用“觀摩研討式”對比分析、“分類磨課式”提煉升華、“測查問卷式”考評把脈等。
(四)優化教學過程。教師活動抓三要素(備課、上課、反思);
學生活動抓三環節(預習、聽課、復習)。對學困生開展“教學會診”;
引導教師以“高質量、輕負擔”為目標,構建新的教學機制,努力實現教學過程的優質高效。
研修方式采用“案例剖析式”指導實踐、“同課異構式”鼓勵創新、“調研診斷式”反饋提高等。
強化教學管理:一是管方向,更新理念,落實機制(以實施素質教育為管理工作基本方向,重點在“三破”、“三建”:破除應試教育的“唯考分是問”,破除妨礙課程改革的陳規舊矩,破除壓抑教學民主的權力濫用:建立以校為本的教研制度,建立民主科學的教學管理制度,建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評價制度)。二是管過程,夯實常規,動態調控(狠抓落實,既有規范要求,又留創新余地,力求“管而不死、活而不亂”;
著力點在“兩個控制”:一是教師的教學流程,二是學生的學習過程)。三是管教師,鼓勵拔尖,整體提高(著眼點在“兩業”,一是敬業精神,二是專業水平)。四是管學生,勤學巧學,導“星”入“軌”(注重學習品質培養和學習方法指導,把學生學習活動中的“預習、聽課、復習、練習、小結”這五個最基木環節分別細化出操作要點,反復要求,強化訓練,使之習以為常,在每一個學習時段構成一個相對完整有效的學習周期)。
研修方式可采用“流程控制式”檢查常規、“評教評學式”教學相長、“激勵策進式”評優樹模等。
深化校本教研:樹立一種理念(校本教研基于學校、在學校中、為了學校);
增強兩種意識(發展意識、研究意識);
把握三個要素(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專業引領);
掌握四個步驟(問題、設計、行動、總結);
運用五種方式(教學反思、教育敘事、課堂觀察、教學案例、課題研究)。校本教研不等同于課題研究,既要積極承擔上級下達的課題任務,更應大力倡導緊貼教學實際的小課題、微型課題研究,鼓勵教師在教學實踐中去發現有價值的問題,去設想解決問題的辦法,去實施這個辦法,去反思這個辦法的成效,依此形成一線教師開展教育科研的常態。
研修方式采用“課題驅動式”群體參與、“問題轉化式”沙龍交流、“成果展示式”比學趕幫等。
第八條 加強校際合作,開展聯片研修。
(一)當前我區聯片研修工作的主要任務:
1.研究教師全員培訓,解決觀念轉變、教學有效、教研有為等新課改帶來的三大基本問題。
2.研究新課程的教與學,破解實施新課程的關鍵—轉變教與學的行為。
3.研究校本課程的開發,破解實施新課程的難題—綜合實踐活動及校本課程的開設。
4.研究新課改背景下的學校管理,解決學校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問題。
5.研究校園文化建設,解決和諧發展的校本文化構建問題。
(二)校際合作、聯片研修的工作方式
1.區級層面加強示范式引領帶動。確定“校本研修實驗基地?!?,構成全區校本研修工作的骨干體系,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和聯動輻射作用。
2.片區層面加強主題式聯片研修。針對各片、校研修工作發展的局限性和不平衡性,以片區內強勢學科為龍頭,帶動弱?;蛉蹩乒餐岣?。
3.學校層面加強點面式聯動。以學科教研組為陣地,接受片區學科研修指導組的指導,強化學科研修,重點扶持弱科,實行點面結合式聯動。聯動方式采用“師徒結對”、“課題合作”、“自主聯合”等。
4.學科層面加強跨校式研修。在農村中小學以聯片方式開展跨校式研修,將專職教師數量少、難以建立專門教研組的相關學校教師組成一個研究群體,能者為師,兼任組長,主持開展研修活動,以消除學科研修工作的“盲區”與“死角”。
四 績效考核與結果運用
第九條 區校本研修工作領導小組依照《榆陽區校本研修考核辦法》,對重點工作任務提出切實具體的目標要求,結合本規程一并實施考核。
第十條 各片區、學校要努力營造“人人參與教研、校校彰顯成果”的研修氛圍,形成“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態勢,在校本研修與聯片教研方面,除區上統一進行績效考核外,要切實加強自查自評,重點突出“四查四比”:教師自查,比個人反思的深度;
聯片工作組自查,比互動引領的廣度;
學校自查,比發展變化的幅度:聯片互查,比互補提升的高度。
第十一條 區教育局將學校校本研修績效考核成績按5%計入督導室對校長年度考核之中,個人校本研修學分與評優樹摸、晉級晉職掛鉤。
五 工作制度與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 依據本規程和《榆陽區中小學校本研修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校本管理、校本研修與聯片研修相關制度。
(一)工作制度
包括聯片研修制度;
校本研修制度;
績效考核制度;
課題申報制度;
論文評審制度;
常規檢查制度;
成果獎勵制度等。
(二)檔案制度
1.組長學校建立聯片研修檔案:包括聯片研修制度,每學期活動計劃,工作組與學科指導組人員名單及分工,每次聯片主題活動記錄及小結,教師參加聯片研修的心得體會,每學年片區交流展示材料及成果等。
2.成員學校(含組長校)建立校本檔案:①校本教研檔案(校本教研長期規劃、學期計劃及活動安排;
各級申報立項課題申請書、研究過程記錄、階段性成果或結題資料;
校本微型課題選定、主題學習內容與研究過程記錄、成果及運用;
教研組活動的年規劃、期計劃、周安排及工作總結;
匯編教學論文集、教學設計集、教育敘事集、教學案例集、教學反思集等)。②校本培訓檔案(學校教師階梯發展培訓規劃,學年培訓計劃,學期培訓安排及內容記錄;
教師參與校本培訓寫實及考評記錄)。③校本管理檔案(落實“三規一則”及規范化管理的相關制度或要求;
教師備課質量檢查及綜合評價;
作業設計與批改質量檢查及綜合評價;
學科素質測評試題及成績統計表、學情分析資料;
學科綜合實踐活動成果;
優秀課例光盤;
優質課件;
校本課程開發資料)。
3.建立教師個人專業成長檔案:主要包括個人信息表;
個人專業發展規劃;
個人在“一功五化”校本研修中的訓練計劃與紀實;
個人現代信息技術學習與應用紀實;
個人申報立項課題或校本課題研究的課題資料、過程記錄及成果應用;
個人聽、評、說課記錄及參加教研組、片區教研活動的感想、反思、隨筆;
個人教研論文、教學設計、案例、敘事、反思、總結等。
第十三條 加強領導,夯實措施,構建保障機制。
(一)加強校本研修、聯片研修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校本研修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專題研究、布署、檢查、總結教育科研、校本與聯片教研研修工作。區校本研修工作專業指導組和各聯片研修工作組要牢固樹立研修強校意識,求真務實抓研修,做到有工作布署、有過程指導、有質量督查、有總結評價。學校校長要切實擔負起校本研修的組織領導責任,履行好校長在校本與聯片研修中的工作職責。
(二)加強校本研修工作的經費投入。
校本研修是提高教師綜合素質的有效措施,學校領導要樹立教育科研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理念,安排必須的經費用于校本研修,為“培師德、練師能、鑄師魂”提供有力保障,每年教師培訓經費不低于本校當年經費總額的5%。聯片研修經費在教科研經費中專項列支。
理化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第4篇
關鍵詞:高校;
教學運行;
工業工程;
工作優化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5)49-0099-02
一、引言
自上世紀90年代末,高等教育中的本科教育已經從精英教育步入大眾化教育時代[1]。作為高校教學核心環節的教學運行管理工作能否適應現實的需要,高效率的保證高校教學運行秩序,保證較高的教學質量水平,將是高校教學運行管理者所要面臨和解決的核心問題。本文嘗試將工業工程思想引入高校教學運行管理工作優化中,運用工業工程“成本―效率”的核心思想,結合D高校的教學運行工作實際,運用工業工程的工作研究方法對D高校的教學運行作業程序進行分析優化,初步探討一條高校教學運行管理優化的方法,給高校教學運行工作者略作參考。
二、工業工程思想和方法介紹
工業工程是一門自然科學和管理科學相交叉的學科,其研究對象是由人員、物料、設備、資源、信息和環境等生產要素所組成的集成系統。目前,工業工程思想已經廣泛被應用于包括政府組織行政管理、高校改革在內的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3,4]。
工作研究方法是工業工程的一種基礎方法,是一種不需要資源和成本投入或用很少的資源和成本投入就能實現作業效率提高的一種工程技術與管理知識相結合的方法[2]。
三、D高校教學運行管理工作現狀
高校教學運行工作內容包括教學計劃、執行、質量監控等等,涉及計劃制定、實施、監控、教學資源調配等諸多環節。其中,“教學計劃制定―教學任務落實―教學組織執行”是整個教學運行的核心環節,文章以該環節作為切入點對D高校的教學運行作業進行分析研究。
當前,D高校在這一環節的作業程序為:學校下發教學計劃―教學學院接收計劃―核對計劃―核對結果報學校―學校下發教學任務―教學學院接收任務―落實任務、教材落實―教材計劃報學校教材科―任務落實情況提交學校―教學學院排課―提交學校―教學場地安排―輸出課表―教學任務組織實施。目前D高校的教學運行工作推進經常出現滯后現象,總體工作效率相對較低,嚴重制約了各種教學工作的按期開展,對D高校的教學平穩有序運行造成較大的壓力。
由圖1所示的D高校教學運行工作作業流程程序(優化前)可知,整個作業流程中,需花費一段時間進行實施的作業主要有核對教學計劃、任務落實、教材落實、排課、安排教學場地、輸出課表、教學任務執行;
其他作業主要是通過信息系統傳遞作業(含2個教學學院教學管理人員中轉作業程序),在整個教學運行作業過程中,因運行工作需要上一環節結束后下一環節才開始執行,所以絕大多數的作業都是處于等待狀態。
通過圖1可以看出優化前的作業程序較冗長,部分環節需要通過反復作業才能將相應的教學運行工作處理好,存在工作重復,資源和時間浪費等情況,造成目前工作運行效率較低。如果D高校想要在不增加資源和人力投入的情況下來提高教學運行工作的作業效率,需要對該工作運行程序進行分析和優化組合。
四、工業工程作業研究方法運用
根據上述的D高校的教學運行工作程序及運行現狀,運用工業工程的作業研究思想及“ECRS”分析原則,采用作業研究中的六大提問法(即5W1H)對該作業程序進行作業研究:
首先,通過提問理清楚整個作業流程我們要完成什么?要如何完成?何處完成?由誰完成?如何完成?為什么?根據5W1H方法的開展,該作業流程是要完成D高校教學計劃及任務落實,該工作的完成需要由該校教務處相關人員、教學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教研室(系)負責人、學校教材科工作人員等共同配合完成,由于該項工作完成后,后續還涉及教學任務組織實施的相關工作,所以該項工作的完成時間是越快越好,最好能用最短時間最高質量的完成該項工作。
其次,在先期提問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取消(Elminate)、合并(Combine)、重排(Rearrange)、簡化(Simple)處理,對D高校的教學運行作業環節進行優化處理。由于原來的作業程序中,“學校下發教學計劃―教學學院接收計劃―核對計劃―核對結果報學校―學校下發教學任務―教學學院接收任務―落實任務、教材落實”環節存在重復現象,花費時間較長,是整個作業中時間浪費的重點環節之一,主要表現為計劃核對和任務落實作業存在交叉重復、落實任務涉及面廣,完成作業不及時、部分人員責任心不強等;
“教材計劃報學校教材科―任務落實情況提交學校―教學學院排課―提交學校―教學場地安排―輸出課表―教學任務組織實施”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為排課沖突現象突出、排課權限存在先后順序容易導致排課作業延誤、部分專業由于教學計劃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導致變更教學任務較多、作業人員工作熟練度不夠等。
通過用工業工程的作業研究方法進行分析,將D高校教學運行作業程序優化為:學校下發教學計劃和任務―教學學院接收計劃和任務―核對計劃并落實任務―教材落實―提交學校、報學校教材科―教學學院排課―學校安排教學場地―輸出課表―教學任務組織實施。將教學計劃和教學任務合并在一起并行處理,可以減少原來作業過程存在的重復作業過程,既節省時間,又完成原來需要兩次重復才能完成的工作;
另一方面在排課環節,加強對具有排課優先權限的教學學院的排課管理,要求其按期完成全校公共課程的排課作業,并合理的使用課表中的排課時段,為后續其他教學學院的專業課程排課減少等待時間和處理課表時段占用時間,減少因工作不到位、不細致而造成的排課時段沖突和延誤現象,提高整個排課作業環節的作業效率。
對比圖1所示的優化前后的教學運行流程程序圖,可以看出,經過工業工程作業研究方法優化后的D高校教學運行工作流程程序數從原來的15個減少到優化后的11個,減少了工作流程,壓縮了整個教學運行作業環節的工作時間,減少了工作時間的浪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作業效率。
五、小結
通過對D高校教學運行核心環節的工作研究,對該校原來的作業程序進行了優化處理,壓縮了作業程序,減少了時間浪費,在不增加資源和人力的基礎上提高了作業效率。但是,這僅僅只是基于D高校原來的作業程序而進行的優化,且該優化隨著工作的不斷推進還存在進一步優化的空間。事實上,D高校教學運行作業效率除了取決于作業程序外,作業人員素質也是另一個重要因素。D高校在采用新優化的作業程序的同時,也應該對教學運行管理涉及的所有人員進行培訓和組織學習,增強人員的責任心,提高人員的工作效率,用活現有的人力資源。只有實際執行工作的人員的作業效率、作業意識提升了,D高校的教學運行工作效率才能得到真正的提升。
參考文獻:
[1]陳勝藍,徐斌,于倩,等.對高校本科教學運行調度工作的思考[J].高等理科教育,2012,(1).
[2]汪應洛,袁治平.工業工程導論[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
理化教研組工作計劃范文第5篇
國務院辦公廳
【代碼】101
一、主要職責
國務院辦公廳是協助領導同志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的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國務院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名義的公文。
(三)研究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請示國務院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國務院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務院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對國務院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國務院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國務院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國務院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事項。
(八)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國務院值班工作,及時向國務院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國務院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國務院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辦理國務院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國務院辦公廳設6個職能司局。
(一)秘書一局
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國徽印鑒管理、國務院全體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和總理辦公會議等會議會務及國務院領導同志內事活動、國務院值班、信息、檔案和數據管理、辦公廳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機要通信和辦公自動化、《國務院公報》編輯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書二局
辦理發展計劃、經貿、工業(含國防工業)、財稅、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建設、交通、鐵道、民航、信息產業、水利、農業、林業、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金融證券、審計、海關、環保、統計、工商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藥品監督管理、旅游、供銷、體改、氣象等經濟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
(三)秘書三局
辦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監察、民政、人事、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臺僑、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知識產權、機構編制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及聯合全國人大、全國政協、軍隊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辦國辦局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確定的工作范圍,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向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提供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重要信息,辦理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事項;
指導部門和地方的業務工作;
處理跨部門、跨地區的疑難問題。
(五)人事司
負責國務院辦公廳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辦理工作人員的出國手續;
負責國務院領導同志辦公室的人事工作;
負責掛靠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負責在中南海北區辦公的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以及機關后勤管理工作。
(七)機關黨委。
負責國務院辦公廳及其掛靠單位和國務院外事辦公室的黨群工作。
外交部
【代碼】102
內設機構及其職能
(一)辦公廳
協助部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協調部內業務工作,溝通各方面的情況;
綜合辦理文電運轉、信息處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國際形勢和國際關系中全局性和戰略性的問題,研究規劃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區經濟金融形勢和經濟外交工作;
協調部內各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調研工作;
起草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部領導的有關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
研究和指導編寫中國外交史。
(三)亞洲司
掌握、研究亞洲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和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四)西亞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亞北非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和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和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六)歐亞司
掌握、研究歐亞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及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七)歐洲司
掌握、研究歐洲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和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和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區和國家的情況和形勢;
負責與這一地區、國家外交往來及相關涉外事務的具體事宜;
協調同這一地區國家雙邊往來的具體政策;
指導我駐本地區使領館的外交業務工作。
(十)國際司
調研多邊外交領域的形勢和發展趨勢;
負責處理聯合國及其它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有關問題。
(十一)軍控司
負責軍控、裁軍、核不擴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區安全等問題,執行上述領域的方針、政策和處理上述領域的外交事務。
(十二)條約法律司
研究和處理外交工作中的條約、法律方面的問題;
辦理各種涉及條約、法律以及領土、邊界、地圖等涉外案件;
負責辦理或參加有關條約、法律的國際會議和雙邊談判;
協助有關部門審核國內制定的涉外法規。
(十三)新聞司
負責就中國外交政策和中國對外關系、國際問題新聞和闡述立場;
對外國常駐記者和臨時來華外國記者采訪給予協助;
協調外交部公眾外交工作;
負責外交部網站建設等。
(十四)禮賓司
主管國家對外禮儀事項;
負責研究和處理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在華的禮遇、外交特權和豁免問題;
指導我駐外使領館和地方外辦辦理涉外工作中的禮賓問題。
(十五)領事司
主管同外國談判簽訂領事條約、設領協議和其他有關領事方面的協議等;
指導地方外辦管理外國在華領館有關事務;
指導我駐外領事機構的領事僑務工作;
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案件;
頒發護照和簽證;
辦理公證、認證及通過外交途徑送達法律文書等。
(十六)港澳臺司
在外交方面貫徹執行中央關于港澳臺問題的方針政策;
協調處理有關港澳臺問題的涉外事務。
(十七)翻譯室
負責重要外交文件、文書的英、法文筆譯與外交部安排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動的英、法文口譯;
承擔外交部組織的國際會議的同聲傳譯;
培訓英、法文高級譯員。
(十八)外事管理司
辦理各地區和各部門報送國務院的有關外事問題的請示、報告;
擬定和修訂外事工作的法規;
對外事管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建議。
(十九)涉外安全事務司
執行我外交涉及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方針政策;
主管有關調研工作;
協調和處理相關涉外事務。
(二十)干部司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負責公務員制度和外交隊伍的建設;
主管機構設置和干部的編制、計劃錄用、審查、調配、培訓、職稱、考核、任免、晉升、獎懲、工資、福利、離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離退休干部局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離退休干部政策;
負責離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規劃、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
歸口管理部機關和部屬單位基建計劃;
管理部機關物資、設備及部內、駐外使領館房地產;
承辦外國駐華使領館房地產的審核和談判等。
(二十三)財務司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政策和法規;
經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業、教育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管理部屬國有資產;
歸口管理、指導我駐外機構和部屬單位的財會業務等。
(二十四)檔案館
外交部檔案館屬部門檔案館,是永久保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外交檔案的基地。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屬單位形成的檔案,對部內、部屬各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團、處、駐港公署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負責為部內各單位和駐外機構采選、配發與外交工作有關的種類書籍、報刊和工具書,并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檔案館具有對本部門檔案業務的行政管理職能。
(二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外交部機關和部屬單位黨組織的建設及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圍繞外交中心任務開展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論培訓,指導工、青、婦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
(二十六)監察局
檢查各行政職能部門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受理對各行政職能部門、國家公務員和外交部各行政職能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調查處理各行政職能部門,國家公務員和各行政職能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各行政職能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依照行政法規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十七)國外工作局
指導駐外使領館的政治理論學習和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指導駐外使領館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務局
外交部機關及駐外機構服務局是外交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機關外,下設有業務處、交通處、綜合服務處、樓宇管理處、駐外機構供應處、駐外機構物資供應處、華風賓館等單位。主要擔負為外交部機關工作服務、為我駐外使領館服務的任務。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代碼】104
一、主要職責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
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
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
研究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負責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
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
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
安排國家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
引導民間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
安排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
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研究并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
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
制定工業行業規劃,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
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
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宏觀指導;
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
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并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
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藥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
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
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十一)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
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宏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和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參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和實施。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糧食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26個職能機構(司、局):
(一)辦公廳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秘書事務和政務信息等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
(三)發展規劃司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
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四)國民經濟綜合司
分析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
組織研究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和政策;
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保持國際收支平衡等宏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擬訂并協調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劃。
(五)經濟運行局(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監測分析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
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
提出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管理國家藥品儲備;
承擔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六)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
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
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七)固定資產投資司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
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
安排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
(八)產業政策司
研究分析產業發展的情況,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
提出國家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
研究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
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
(九)國外資金利用司
研究國際資本的動態,監測分析我國利用外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重大政策;
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提出利用外資規劃,提出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限額以上備選項目;
商有關部門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安排限額以上外商投資重大項目;
提出對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結構、用匯的規劃和政策;
安排在境外的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十)地區經濟司(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辦公室)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
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
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協調經濟特區和開放地區的重大問題;
編制“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劃和以工代賑計劃;
承擔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農村經濟司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
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
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國家石油儲備辦公室)
研究國內外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
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
實施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
管理國家石油儲備;
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運輸司
研究交通運輸發展的狀況,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
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的政策,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宏觀指導。
(十四)工業司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
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宏觀指導;
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
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承辦稀土行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術產業司
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
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裝備的研制開發;
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業司
研究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
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具體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扶持;
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協調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中的問題。
(十七)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司
研究解決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
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
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十八)社會發展司
提出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游、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
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九)經濟貿易司
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
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監督計劃執行情況并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
管理國家糧食、棉花等儲備,指導監督國家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
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財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
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并提出建議;
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參與確定有價證券的發行總規模、結構和投向;
研究提出企業債券的發行總量和資金投向。
(二十一)價格司
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
起草商品價格和收費方面的法律、法規;
擬訂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政策并組織實施;
提出價格管理的范圍、原則和辦法;
擬訂和調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
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
(二十二)價格監督檢查司
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處理商品價格和收費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
承擔中央各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和中央企業的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
起草價格監督檢查的行政法規、規章,按規定受理價格處罰的復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二十三)就業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組織擬訂和論證相關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
(二十四)法規司組織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負責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
負責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負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及機構合作的有關事宜;
協助有關司推進重大涉外項目,開展國際經濟調研;
負責委機關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權限,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委管國家局和委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教育部
【代碼】106
一、主要職責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
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并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
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
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
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
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
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
制定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規劃并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制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并指導實施;
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
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九)統籌管理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
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十)規劃并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
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協調并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防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工作;
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十一)統籌管理并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擬定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規劃并協調、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
指導我駐外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
(十三)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
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
制定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法規;
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
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
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負責協調“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各委員單位及其他部門、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亞太地區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的聯系與交流;
負責與我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常設代表團的聯絡并指導其工作。
(十六)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事項。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綜合協調部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
負責部長辦公會、部級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并督辦;
負責新聞宣傳以及文秘、檔案、保密、、保衛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并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
規劃并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
(三)發展規劃司
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負責全國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
負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
擬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研究提出各類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撤銷和更名;
負責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的有關工作;
管理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
(四)直屬高校工作辦公室
指導直屬高校制定發展戰略規劃;
指導、協調直屬高校管理體制調整、改革工作;
負責與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共建直屬高校的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高校領導干部培訓工作;
就直屬高校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研,溝通、反映有關情況和問題;
配合有關司局核定中、長期發展規模;
配合有關司局,做好直屬高校重點建設的有關工作;
負責直屬高校領導班子建設調研、年度考核、特邀聯絡員等工作;
匯總、分析直屬高校年度事業發展基本數據和有關信息;
負責兩院院士候選人的部門遴選工作;
承擔教育部直屬高校工作咨詢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負責咨詢委員會全體會議組織籌備工作。
(五)人事司
負責直屬高等學校、部機關與直屬單位、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并指導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
協調并指導直屬高等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
(六)財務司
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方針、政策;
統計并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
編制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
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并監督資本運營;
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七)基礎教育司
宏觀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
組織審定統編教材,規劃教材建設工作;
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
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職業教育/成人教育)
統籌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化技術教育,編制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
制定教學評估標準并指導實施工作;
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
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工作以及職業證書考試。
(九)高等教育司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規劃并指導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制定學科專業設置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性教材建設規劃、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基本配備標準;
指導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導并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
統籌規劃并指導少數民“雙語”教學和教材建設;
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一)師范教育司
指導普通師范教育和在職教師的培訓工作;
制定各級各類師范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范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承辦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組織國家督學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宏觀指導各地的督導工作。
(十三)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
規劃高等學校杜會科學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建設工作并指導實施;
負責高等學校黨建、學生與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
規劃并指導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的建設;
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出版物的監督管理。
(十四)高校學生司
負責各類高等學校的招生及全國統一考試工作;
負責各類高等教育學歷和學籍管理工作;
負責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計劃井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少量國家急需、應予保證的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劃。
(十五)科學技術司
擬定高等學校自然科學技術的發展規劃;
組織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并指導實施;
協調并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學??萍汲晒D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和本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無線電管理工作;
協調教育系統有關版權和專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體育衛生/藝術國防)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
協調大中學學校及學生參加國際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
規劃并指導有關的專業教材建設、專業師資培訓;
指導并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十七)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
擬定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規劃;
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
指導語言文字改革;
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八)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審定語言文字標準和規范,制定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準;
指導地方文字規范化建設;
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處理的研究與應用。
(十九)國際合作與交流司
負責教育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統籌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工作;
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項目;
規劃并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
指導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業務工作。開展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統籌規范并歸口管理全國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
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科學技術部
【代碼】107
一、基本職能
(一)組織編制全國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研究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指導部門、地方科技體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
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四)研究制訂加強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
負責重大基礎性研究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攻關計劃、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五)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
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管理部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
負責火炬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等科技開發計劃指南的制定并指導實施;
管理部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促進高新技術出口及相關政策的制定。
(六)參與編制國家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
編制和實施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的計劃。
(七)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八)研究制訂我國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
負責雙邊和多邊政府及有關國際組織之間的科技合作計劃;
指導駐外科技機構的工作;
負責駐外使領館科技干部的選派與管理;
管理外國政府、國際科技組織有關對華科技援助和我國對外科技援助的工作;
負責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訂科技法律、法規的建議;
歸口管理全國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
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促進科技咨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十一)指導協調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報社。
(十三)承擔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和職能
(一)辦公廳
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負責有關重要文件起草、調研工作;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務工作;
負責科技宣傳和新聞工作。圍繞部中心工作,開展軟科學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部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干部隊伍建設和有關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負責駐外科技干部的選派與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司
研究全國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方針和政策,創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
組織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動部門和地方科研院所的體制改革工作;
研究起草有關科技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有關科技知識產權保護、技術合同仲裁、科技咨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
研究科技人員有關政策,推動科技管理干部培訓及科普工作;
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進行審核。
(四)發展計劃司
研究科技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
組織編制國家各項科技發展計劃、科技開發計劃指南和國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組建計劃;
提出國家各項科技計劃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鑒定、獎勵、保密、技術市場、技術出口等政策、條例和管理辦法;
參與編制國家重大科學工程的建設規劃;
管理部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
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五)條件財務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開辟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
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科技外事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推動科技經費的財務改革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工作,對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研究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劃;
負責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編制和管理機關基建計劃;
監管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六)國際合作司
研究國際科技合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
組織實施政府雙邊和多邊及有關國際組織之間的科技合作計劃、官方科技合作協議等外事工作,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
組織實施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有關對華科技援助和我國對外科技援助;
指導駐外科技機構工作,聯系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的駐華科技機構,聯系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有關科技工作。
(七)基礎研究司
研究國家基礎研究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
組織提出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實施基礎研究重大項目前期研究專項;
組織推薦和實施國家重大科學工程及重點基礎研究基地建設;
規劃并指導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
推動基礎研究機構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承辦基礎研究的有關工作。
(八)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
研究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方針政策;
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
組織實施信息、自動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組織實施工業領域國家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和科技創新工程;
承擔部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宏觀管理工作;
推動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和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
(九)農村與社會發展司
研究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組織實施生物、海洋領域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組織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方面的國家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和社會發展計劃;
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范;
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科技興市(縣)和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
推動相關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十)直屬機關黨委
(十一)監察局
(十二)離退休干部局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并根據離退休干部統一管理,待遇分開的原則,具體擬定本部門的實施辦法。
2.組織離退休干部閱讀、學習文件和參加政治活動。負責離退休干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的安排。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干部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3.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干部的喪葬和善后處理事宜。
4.負責對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并轉發和傳達有關文件。
5.承擔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代碼】108
一、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國防科技工業和民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制定國防科技工業及行業管理規章;
(二)組織研究和實施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
組織軍工企事業單位實施戰略性重組;
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布局、能力調整、企業集團發展和企業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規劃、結構布局、總體目標;
組織編制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民規劃和行業發展規劃;
(四)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安全、計量、標準、統計、檔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廣;
(五)擬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業的產業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指導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
負責國家核電建設、同位素生產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代表中國政府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及其有關活動;
負責軍工企事業單位的軍品出口管理。
二、內設機構
辦公廳、政策法規司、體制改革司、綜合計劃司、財務司、科技質量司、系統工程司、民品發展司、民爆器材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際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干部局、紀檢組監察局等。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代碼】109
一、工作職能
國家民委承擔著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業的發展,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健康發展,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重要任務。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國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黨中央、國務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擬定國家有關民族事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健全民族法律體系。
(三)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并監督貫徹執行。組織對有關國家民族政策、民族問題的研究。
(四)監督實施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慶?;顒?。
(五)研究擬定協調民族關系的原則方法,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協調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六)組織對我國少數民族人權狀況、婦女兒童狀況和散雜居少數民族情況的調查研究,配合有關部門擬定向聯合國發出的關于我國少數民族人權公約報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組織調查研究牧區、邊境地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配合承辦民族地區扶貧事宜。組織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
(八)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并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務。
(九)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總體規劃指導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問題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辦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國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十一)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加強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聯系,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十二)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協助有關部門作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及黨群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助開展少數民族對外宣傳和辦理涉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地區等有關事宜,辦理居住境外的少數民族同胞有關回國探親、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組織委內重要文件起草;
負責委機關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保衛、財務、行政管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
組織和承辦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慶?;顒?;
組織接待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團組;
為直屬單位提供有關服務。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研究擬定國家民族事務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逐步健全民族法律體系;
指導與促進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
制定并監督執行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和處理民族關系方面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
組織調研我國少數民族人權狀況,參加涉及我國少數民族人權的國際活動,配合擬定向聯合國發出的有關情況報告;
組織研究散雜居少數民族、少數民族婦女兒童保護等問題并提出有關特殊政策措施,辦理民族鄉的有關事宜;
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的調查研究,整理、編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獻,聯系民族研究學術團體。
(三)經濟發展司
組織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配合制定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輯《中國民族統計年鑒》;
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金融、稅收、經貿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牽頭指導和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及國家對這方面實行的優惠政策的組織實施,協助推進民族地區的科技發展和對口支援及經濟技術合作;
組織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改革與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調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國家扶貧管理部門承擔民族地區扶貧有關事宜,負責委機關的定點扶貧工作。
(四)文化宣傳司
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和語言文字、新聞出版的特殊問題并提出相關意見;
配合制定少數民族文化、體育、衛生等有關發展政策和規劃,主辦重大民族文化活動,承辦全國少數民族體育運動會,協助民族醫藥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護工作;
管理全國民族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導民族語文翻譯、出版、廣播、影視等工作;
開展我國各民族之間的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
按規定權限管理委屬文化藝術團體和新聞出版、古籍整理單位并提供有關服務。
(五)教育科技司
在國家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與制定民族教育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規劃,提出民族教育發展的特殊意見和建議;
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擔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國家對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協助推進民族地區的科技發展;參與研究和制訂民族地區科技發展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規劃;
配合有關部門在民族地區開展科學普及和科技推廣工作;
協調和指導國家民委系統科技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委屬民族院校。
(六)國際司
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學術和人才交流、經濟技術合作,監督審核、協調處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關系等有關重大涉外事宜;
指導協調委屬單位的對外聯絡,承擔“中國少數民族對外交流協會”的工作任務;
組織協調民間形式的對外交流活動;
了解掌握我國少數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關情況;
負責委機關的涉外事務。
(七)規劃財務司
擬定并監督檢查委屬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國有資產、專用物資、基建投資的管理辦法;
擬定財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管理委屬單位的有關財務工作。
(八)人事司(機關黨委)
聯系少數民族干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
按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及機構編制事宜;
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九)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司。
(十)中央紀委監察部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監察局
駐國家民委紀檢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中國共產程》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和國家民委黨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國家民委及所屬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國務院決策情況;
對委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干部實行監督;
協助委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
指導委屬單位各級紀委開展對黨員的黨風廉政教育;
監督、檢查國家民委制訂本系統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
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完成中紀委、監察部和國家民委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派駐監察局的職責為:按照《行政監察法》的規定,在中紀委、監察部和國家民委黨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行政監察對象(委機關司局領導班子及其以下公務員、下屬單位中由國家民委黨組任命的司局級行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政策方面的情況;
指導委屬單位監察機構依法開展行政監察工作;
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受理監察對象不服主管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述;
法律、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完成中紀委、監察部和國家民委黨組、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派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監察局合署辦公,內設綜合室、案件檢查室兩個工作機構。人員編制為七名。
(十一)離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問題研究中心(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機關服務中心(局)
(十五)全國少數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碼】110
一、主要職責
中國公安機關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防范、打擊恐怖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游行和示威活動;
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裝備財務、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民政部
【代碼】113
一、主要職責
(一)擬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規章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國性社團、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社團、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臺灣同胞社團、外國人在華社團、國際性社團在華機構的登記和年度檢查;
研究提出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
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指導、監督地方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負責中央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
研究提出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
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指導、監督地方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
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
擬定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辦法;
審核報批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志愿兵、復員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劃及實施方案,研究提出有關生活待遇標準;
擬定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管理辦法和軍供站設置規劃;
指導軍地兩用人才保護單位。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
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日常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國際減災合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審批全國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
指導地方社會救濟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擬定國內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
制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指導婚姻管理工作;
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擬定行政區劃總體規劃;
負責縣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
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排列順序及簡稱的審核報批。
(十一)承辦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
擬定少數民族語地名和國外地名的漢字譯寫規則;
規范全國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
負責國內外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十二)組織、協調、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
負責省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
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
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
研究提出福利(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券)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四)擬定殯葬工作方針政策,推行殯葬改革。
(十五)擬定兒童收養管理的方針、政策;
指導國內及涉外收養工作。
(十六)擬定和監督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方針、政策;
指導全國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參加與民政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活動;
管理民政工作領域的政府、民間組織和國際經援機構的多邊、雙邊國際交流與合作;
負責在華國際難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協助部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辦部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
組織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文件,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及民政系統先進單位表彰活動;
組織草擬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部機關督查督辦工作;
負責部新聞宣傳、出版發行、期刊管理和政務信息工作;
負責部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下設:法制辦公室、綜合處、秘書處、新聞辦公室、辦公室
(二)民間組織管理局
擬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國性社團、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社團、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和臺灣同胞社團、外國人在華社團、國際性社團在華機構的登記和年度檢查;
研究提出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
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指導和監督地方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研究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擬定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政策措施;
負責中央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
研究提出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
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注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指導和監督地方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下設:辦公室、社團登記處、社團管理處、民辦非企業處
(三)優撫安置局
擬定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退伍義務兵、轉業志愿兵、復員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的方針、政策、規章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支援軍隊和國防建設;
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
擬定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辦法,負責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的審核報批。研究提出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標準,擬定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管理辦法;
擬定軍地兩用人才培訓、使用規劃和政策;
擬定軍供站設置規劃,指導地方軍供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日常工作。
下設:綜合處、優撫處、軍休干部安置處、退役士兵安置處、雙擁辦秘書處、雙擁辦政研處
(四)救災救濟司(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救災工作和社會救濟的方針、政策、規章并監督實施;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
統一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組織核查災情、慰問災民;
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
承擔國內外對中央政府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擬定相關配套政策,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擬定保障五保戶和特困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救濟的方針、政策、規章并指導實施,指導各地社會救濟工作。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下設:綜合處(減災辦秘書處)、救災處、社會救濟處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擬定和監督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關的生活救助方針、政策和規章;
管理、分配中央財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資金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建立資金發放核查制度;
擬定和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和信息管理系統規劃、規范及標準。
下設:綜合(信息)處、農村處、城市處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擬定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方針、政策、規章并指導實施。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干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
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擬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下設:婚姻管理處(綜合處)、農村工作處、城市工作處
(七)區劃地名司
擬定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并監督實施;
提出行政區劃總體方案和體制改革建議;
負責縣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
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排列順序及簡稱的審核報批。承辦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國際公有領域和天體地理實體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邊境地名的審核報批;
擬定我國少數民族語地名和國外地名的漢字譯寫規則;
規范全國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
負責國內外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
參加聯合國和國際地名組織地名標準化建設活動。組織、協調和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
負責省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下設:區劃管理處、邊界管理處、地名管理(綜合)處
(八)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
擬定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救濟的方針、政策、規章并指導實施;
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機構標準及管理規范,擬定政府對福利單位的資助辦法;
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
負責本級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評審的日常工作。擬定殯葬工作方針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擬定和監督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收養政策,指導國內及涉外收養工作。
下設:綜合處、社會福利處、社會事務處、救助站管理處
(九)財務和機關事務司
擬定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負責部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
管理部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負責部機關事務、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與協調。
下設:綜合處、財務處、基建房管物資處
(十)外事司
參加與民政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活動;
研究處理與民政業務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建議書;
管理民政工作領域的政府、民間和國際機構的雙邊、多邊國際交流與合作和涉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和臺灣事務。負責在華國際難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設:一處、二處
(十一)人事教育司